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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越吹越大的CECA风暴

作者:特约撰稿:陈孔立 来源:台海杂志 时间:2009-05-15 点击:56

        最近,两岸要不要签订“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”(CECA)的事,八字还没有一撇,却在台湾岛上掀起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。不过,台湾媒体对“大”情有独钟,于是风波便被吹大成为“风暴”了。结果不得不由马英九亲自出面说明,并把名称改为“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”。
       台湾争的是什么呢?从“执政党”内部来说,有人对CECA持保留态度,有人对名称持保留态度,有的对称为“协议”还是“协定”有不同看法,有的对“先签后审”还是“先审后签”有不同意见,此外,对于是否要先立一个“法”,即“两岸订阅协议处理条例”也要较量一番。
从“在野党”来说,他们则强调签订协议会涉及“主权”问题,具有“政治含义”,担心台湾被“矮化”、被“出卖”。因此签订过程要公开、透明,要“先审后签”,最后还要“全民公投”。
        对此,笔者有三点看法:
        第一,签订CECA是台湾当局提出来的。胡总书记去年12月31日讲话提到它,完全是对台湾方面的善意回应,这一点台湾各界已有公评。大陆的目的很明确,就是要经济合作,优势互补,互惠互利,共同发展。所以,要签订什么内容,用什么形式,用什么名称,都要经过平等协商,只有对两岸经济发展有利,双方可以接受,才可能签订。大陆十分在意的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,如果台湾不满意,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不利,大陆自己都不会签,难道还会逼着台湾签吗?
        第二,名称并不重要,关键在内容。现在连CECA的内容包括哪些部分都还没有议论,具体的原则、开放的范围、程度、机制等等也没有提出,有没有“政治含义”谁也不知道,居然就有人提出反对了,这岂不是无的放矢吗?
        再说,名称是台湾提出的,不是大陆强加于台湾的。要改,也可以协商,小事一桩,不必计较。但要说明,在名称问题上,大陆没有搞什么小动作,耍什么小聪明,引台湾上当。不过,如果有人故意以名称为借口,制造一些小麻烦,那也是没有好处的。例如,两岸签订过许多“协议”,一直都叫“协议”,为什么又横生枝节提出“协定”的主张呢?可能还会由此引发什么是“协议”,什么是“协定”,哪一个名称对我有利,哪一个名称对我不利等等的争议,闹得没完没了,延误了时机,那又对谁有利呢?
        第三,至于在台湾内部发生的分歧,要经过哪些程序,要不要“立法”,这是台湾当局的家务事。台湾的“执政党”和“在野党”经常闹得天翻地覆,大陆从来不介入,也不予置评。谁是谁非自有台湾人民评说,如果不顾民众的利益,只管作秀,那么,选票是会说话的。
       其实胡总书记的讲话一发表,台湾方面对“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”就有强烈的反应,许多人表达了急迫的心情,盼望早日签订。就以福建地区的台商为例,他们普遍反映:台湾出口企业都对CECA持欢迎态度,如果能够减免关税,降低投资门坎,对台商十分有利,对两岸人民也都有利。他们呼吁台湾政界人士:经济归经济,政治放一边,尽快促成CECA的签订。
        还应当指出,台湾方面十分关心参加“东盟10+N”的问题,萧万长早就警告,如果无法参与,台湾可能“边缘化”。胡总书记在提到“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”时,就把它与“两岸经济共同发展与亚太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相衔接”结合起来,其中的善意、诚意和创意,台湾有识之士都有深切的领会。
        现在两岸关系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机遇,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前景值得两岸同胞的呵护与珍惜。两岸互相表达了善意,就应当力争落实到行动上,一件一件地去做,共同为两岸同胞谋福祉,让两岸同胞共享和平发展的成果。
        两岸经济合作协议只会对两岸人民有利,不会对两岸人民不利,何乐而不为?尽管还会有人对两岸关系的发展怀有疑虑,担心自己吃亏,这也是在一定时期内所不可避免的。我想说的是,大陆方面对台湾人民做出的一切承诺,都是说话算数的。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也不例外,完全可以经得起实践的检验。(作者系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教授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责任编辑:孙靚燕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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